[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0-09-25 | 浏览:326 ]
根据《宝鸡市金台区教师进修学校关于2019年度金台区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为了进一步激发教师参训动力,促进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升教师能力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史继光
成员:杨 洁、陈志宏、各教研组长
二、2019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要求:
1. 认定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11月1日
3. 认定内容:国家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相关培训,以及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复、金台区教师进修学校主办的所有区级自主培训。
4. 认定程序:
①资料收集:2020年9月25日—10月10日
请各位教师将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报名参加的属本通知认定内容的各级各类培训的学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时间顺序收集整理。
②上报、审核:2020年10月10日之前
请各位老师将自行审核过的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按时间顺序整理交至教务处王琨,由学校统一提交至区进校,由区进校分学段进行审核,并报区教体局审定。
5.认定要求:
根据省市区《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本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分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研修三大类进行,各类培训均须按照培训级别将学时换算为学分,换算标准如下:
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国家级培训0.5分/学时
省级培训0.4分/学时
市级培训0.3分/学时
区级培训0.2分/学时
校本研修:每人每年最高计40学时,最高计10学分。
附件3 《2019年金台区教师国家级培训统计》
附件4 《2019年金台区教师省级培训统计》
附件5 《2019年金台区教师市级培训统计》
附件6 《2019年金台区教师区级培训统计》
教务处
2020.9.24